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4篇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4篇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 第1期 临清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0日 编者按: 为了有效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深入、健康发展,我们创办了《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4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4篇

篇一: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

1 期

 临清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 年 7 月 20 日

 编者按:

 为了有效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顺利、 深入、 健康发展,我们创办了《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设定如下栏目:

 高层信息, 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部署; 政策解读, 分析社区矫正工作政策; 基础知识宣传, 摘登关于社区矫正的有关基础知识, 进一步普及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快递, 及时报道、 宣传、 推广我市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和做法。《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是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法规、 政策的阵地,是交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平台, 也是一个学习的园地。

 它将会对我们今后社区矫正工作产生积极、 深远的影响。

 为此, 我们将每月发行《社区矫正工作简报》。

  【高层信息】

  组织司法所所长召开考察学习交流会 6 月初司法局组织 16 个司法所所长赴浙江上城区望江司法所、

 海宁司法所及山东滕州的西岗司法所考察学习, 并于 6 月 9 日上午专门组织各所长召开了 考察学习的心得交流会, 交流了 彼此的心得体会。

 会上所长们一致对望江司法所的手机卫星定位系统和海宁司法所的微博交流平台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局长李金祥听后要求每个司法所根据自 身的实际情况借鉴优秀司法所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 并提出了四个要求即思想再解放、 工作再规范、 力度再加大、 方法再创新。

 此次考察学习不仅为所长们提供了学习、 借鉴优秀司法所经验的机会, 也向兄弟司法所展示了临清司法品牌的精神状态及风采。

  【政策解读】

  多措并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年初我局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委托开展审前社会调查的公函, 要求对刘垓子镇孔庄村的孔某进行社会调查。

 司法局在接收委托调查评估函后, 迅速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孔某进行审前调查, 走访村委会及其所在家庭、 邻居等, 听取他们的反映, 了解其犯罪动机, 在对村委会、 司法所出具的建议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孔某的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建议书, 此审前社会调查在我局尚属首例。

 审前社会调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目前在调查工作程序上尚无明文规定。

 但由社区矫正办公室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工作既是国家行刑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也是拓展司法行政职能、 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良好契机。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

 的出台, 审前社会调查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 针对此种情况我局采取了几项措施来加强社区矫

 正工作,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成立社区矫正审批前审查委员会, 就适用非监禁刑中如何具体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 制定社区矫正办公室职责, 包括负责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 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年度计划及年度考核; 指导监督各镇、 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 指导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和管理;

 三、 规范社区矫正具体程序, 包括社区矫正对象的确认接收、 社区矫正的执行、 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与奖惩、 矫正的解除。

  与聊城中院开展判前社会调查的出庭合作 根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共青团中央综治委预青领联字【2011】

 1 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 有关规定, 应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前社会调查。

 未成年人判前社会调查, 主要是要了 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接受帮教的条件等, 而不是直接去了解案件本身的事实。

 即要实行“教育、 挽救、 感化” 的方针, 以求更加全面地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 平时表现以及可能被挽救的程度等。

 社区矫正办工作人员不仅按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判前社会调查还于今年 6 月 5 日应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前去参加了此未成年人的庭审, 并当庭宣读了社会调查报告。

 这是司法局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前社会调

 查报告开展的首次参加庭审并当庭宣读社会调查报告的合作。

 此次合作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 的精神, 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有利于法院正确量刑, 从而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基础知识宣传】

  社区矫正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1 、 社区矫正的含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在判决、 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 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

 、 被判处管制的:

 (2)

 、 被宣告缓刑的:

 (3)

 、 被裁定假释的:

 (4)

 、 被剥夺政治权利, 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

 、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具体包括: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的妇女; 生活不能自理,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 对于罪行轻微、 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 老病残犯, 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 过失犯罪等, 应作为重点对

 象, 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 实施社区矫正。

 当然, 以上罪犯只有在判决时被判处非监禁刑(管制、 剥夺政治权利)

 或在行刑过程中被执行缓刑、 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刑制度, 纳入社区矫正适用范围, 才能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信息快递】

  金赫庄司法所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

 监督与管理的建议 今年以来, 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

 目前我所累积接受 12 人, 解除 7 人, 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 5 名, 其中缓刑 1 人, 假释 4 人, 没有一名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 现将我所社区矫正基本情况简要陈述如下:

 一是接受环节。

 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

 对其下发《社区矫正告知书》 , 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 进行教育谈话, 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 法规和制度, 让其树立“不要以为人放出来了就没事了、 如果不服从司法所管理随时都有可能将其送回去” 的概念, 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 与其所在村委会签订监护协议书, 由村委会负责安排其每月公益劳动时间, 每次劳动都要注明时间、 地点、 人物, 并且要求村书记签名确认, 司法所不定期抽查, 这样既加强了司法所与各村的联系,也能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尽快融入到社会中。

 二是管理环节。

 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

 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 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 电话报告每周一次, 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 每月 1 号上午九点到司法所报到, 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并上交上月公益劳动记录表, 填写书面报告;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 不定期通过移动 GPS 定位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 一旦发现外出, 而又未请假的情况, 立刻与其电话联系,了解其外出的时间、 去往的目的地、 外出的目的以及何时归来等情况,并到其所在村走访了解情况、 一旦发现与其所述情况不符, 即刻带回所内进行思想教育; 另一方面宽严相济, 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 不失控, 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环节。

 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 心理特点、 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 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 做到一人一案, 定期或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 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谈心教育有一定的效果。

 如我们镇高庄村社区服刑人员高某, 由于其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并未到过高墙内接受思想政治教育, 而且是在司法所接管社区矫正以前已经在派出所服刑一段时间, 由于种种原因其没有树立起服刑的概念, 依然过着我行我素的生活。

 最初, 要求其报到不到、 公益劳动不参加、 长期外出不请假、 恶意停机、 询问情况总以各种理由搪塞, 一起服刑的人员给其起名“高有理” , 而我们当时也没有采取很好的强制措施, 只

 好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并与村支书到其家中多次走访, 了解实际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教育、 谈心、 写检讨等, 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以后应该怎么办, 现在基本已经能做到按时到司法所报到、 参加公益劳动。

 在矫正过程中, 通过集中教育、 个别教育、 专题教育、 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 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 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

 教育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 使其正面认识社会, 迷途知返, 有所作为。

 我们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建议:

 1、 矫正对象从监狱释放, 很多不知道到哪里去报到, 而我们也无法很快地获得矫正对象入矫的资料, 对其进行督促, 只能从监狱邮寄的公函中获得他们的资料, 往往到达司法所已经是半月以后了。

 比如去年入矫的陶某两兄弟, 哥哥于 2010 年 2 月 5 日被淄博少管所裁定假释, 半个多月后我们收到陶某的资料赶往陶家中时, 其称不知到哪里去报到, 因为当时监狱给他的报到表中明确写着到派出所报到,而派出所只给其办理了户口, 关于社区矫正问题陶某没问、 派出所也没有告知。

 在我们将陶某入矫之后, 其弟也被予以假释, 其弟在出狱后的第二天就来到了司法所报到, 而我们收到监狱发来的资料又是在一个多月以后, 这是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纰漏, 从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已经与派出所户籍民警进行了沟通, 希望其再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来办理户籍手续的时候, 及时通知其到司法所接收矫正。

 建议与监狱沟通, 在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家属去接社区服刑人员的时候, 同时告诉其及时到司法所报到, 真正实现无缝对接。

 2、 刑释解教平台给予我们核实的信息中, 虽然有释放时间一项,但是全部都是空白, 我们无法很快掌握辖区内即将释放或者已经释放人员的具体出狱时间, 也就无法很快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起来, 所以建议对于没有写明具体出狱时间的平台信息一律给予退回, 退回原因上写没有写明具体出狱时间, 我们无法监管。

 3、 信息平台的刑释人员信息核实成功以后, 我认为不应该就此结束, 应当在释放社区服刑人员前, 由我局出具核实情况证明, 证明该罪犯属于本辖区, 可以接收且做好接收准备, 由其家属带着证明材料去接回社区服刑人员, 这样既能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对司法所工作配合的力度, 也能更好的实现无缝对接。

 4、 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 不能够将矫正成果与实际刑期相联系,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 表现好的不能提前解除社区矫正、 表现差的也不会加刑是现在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存在的心理。

  报:

 司法部, 山东省司法厅,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聊城市公安局, 聊城市司法局, 临清市委、 市政府, 市人大、 市政协 送:

 市人民法院, 市人民家检察院, 公安局, 民政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各司法所, 派出所

篇二: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

矫正自查报告 9 9 篇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一) )

 2021 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在有条不紊中稳步推进。现将我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社区工作开展,健全领导机制。

 20**年我县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建立、健全了县、乡两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逐步健全,目前我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9 人,占社区矫正人员的比例为 15%。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乡镇覆盖面已达 100%,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刑人员接收率达到 100%。截止今年 9月,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181 人,解除 122 人,在册人数为59 人。

 二、社区矫正活动手续健全,程序完善。

 通过制定档案管理规定,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卷的要求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法手续、档案,每个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活动(法制和思想教育、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走访、公益劳动等)载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并录入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系统和全国社区矫正系统,加强对司法所录入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法院、公安、监狱等部门做到按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人员 10 日内按时报到率 99%。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人员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衔接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执法规范。

 我县严格按《四川省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全县累计开展委托调查评估 31 人。我县建立了分类分级管理、风险评估制度,加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宣告、建立矫正小组,每月开展“8 小时”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开展居住地变更、奖罚,按时办理解除手续等执法管理活动,确保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在执法管理活动中,监管人员无打骂体罚虐待、吃拿卡要、乱收费、弄虚作假或滥用职权、违规办理等问题发生。

 四、创新管理,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一是社区矫正监管人防和技防相结合。8 月,我县全面启动社区矫正人员 GPS 跟踪定位系统,实现社区矫正监管步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轨道。二是建立长效考核新机制。自 2009 年起,每半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组成联合执法考核组,深入基层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开展半年、年终考核。三是建立检矫、法矫、公矫对接的新模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在矫正人员、制度、信息、管理上进行对接,实现全县范围内全部矫正对象无缝接收管理。

 五、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通过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截止目前,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二) )

 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并结合《关于对全部市司法行政系统 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我局对 20xx 年度全县基层及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工作

  今年我局将辖区内所有司法所立户列编,司法员编制收归局里管辖,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并配备了司法所长(副科级)。司法所工作档案整理规范,部分司法所完成统一外观及内部设置工作,大部分村级调委会达到“六有”“六统一”标准。

  基层工作总分 10 分,自评 8 分。

  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我局在临街租赁一套房屋,用作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内设有心理矫正室、宣告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谈话室等,配备办公电脑 4台、办公桌 7 张、电视机 1 台、档案柜 4 个、电话 1 部、打印机 4 台,

 同时将社区矫正各类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从硬件上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需求,同时县司法局安排 2 人固定在矫正中心办公,另外,县法院、县检察院各抽调 1 人、县公安局各抽调 2 人到中心工作。公检法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目前,累计完成社区矫正人员 422 人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并及时更新新入矫人员的信息从未发现任何遗漏现象。对所有正在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 GPS 手机定位管理,定位率 91.5%,以确保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脱管漏管。11 月份有一名社矫人员脱管,走访家属得知其因再犯罪被山东淄博警方收押,社矫股已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警方下步工作。

  今年我县累计接收刑释解戒人员 133 名,本省刑释解戒人员衔接率、补助经费发放率及安置率均为 100%,未发现有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完善了远程视频会见制度,远程会见成功率为 100%。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分 10 分,自评 9.5 分。

  三、医调工作

  在临街店面成立了医调中心,内设调解室、接待室、谈话室等,成立了医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医学、法学专家库,制定了各项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受理案件范围。今年累计调解医疗纠纷 7 起,调解成功 6 起,调解成功率 85.7%,没有因医疗纠纷引发的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大型医闹时间。

  医调工作总分 5 分,自评 5 分。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三) )

 为全面落实市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根据乐清市司法局通报的《**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第一季度考核成绩统计表》,结合分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5 月 7 日,分局召开协理员教育整顿暨自查自纠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各级文件精神,部署教育整顿自查自纠的工作任务。分局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自查整改。

  一、规范调查评估。

  分局指定一名司法助理员与一名协理员专门负责实施审前调查评估,采取面谈、走访等方式,做实做细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笔录、被调查人签名、盖章或捺手印等内容完整、规范。

  二、规范报到接收。

  严格接收程序,新增矫正人员必须经规范流程予以接受,一次性告知报到所需的法律文书,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多次奔波和材料不全问题。在接收中,为避免见法律文书不见人现象的发生,及时校对,对未按时到分局办理入矫手续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社区和派出所组织查找,杜绝脱、漏管。

  三、 规范入矫衔接。

  社区矫正人员到分局报到,在分局负责人主持下办理入矫手续,进行入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和签订矫正责任书,同时对新增人员由司法助理员开展初次谈话教育工作。

 四、规范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须达到每月 8 小时,分局每季度制定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方案计划,对矫正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要提前请假,并限期补足。

  五、规范走访制度。

  根据《温州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办法》组织走访,了解矫正对象实际表现情况,走访谈话后及时向矫正对象反馈并现场进行适当的教育,并要求矫正对象鉴字确认。加强协理员谈话技巧,提高谈话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规范档案管理。

  组织协理员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纸质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对缺件的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分局组织复查和评比。

  七、规范登记统计。

  各社区协理员根据社区的工作规律与实际,每月要制定工作计划,每日登记工作日记。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 四) )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

 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 年初,xx 区 xx 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 x 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雄州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 xx 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

 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 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

 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xx 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

 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

篇三: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

矫正小结 5 篇 一、经费保障到位 根据莆城委【20XX】7 号文件“关于开展 20XX 年为民办实事活动通知”精神,我区社区矫正年度资金共安排#万元,目前,已到位#万元,其余的款项区财政正在办理下拨。

 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聘用到位 根据“莆城委【20XX】7 号”文件要求,我区应聘用 10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其中区社区矫正办 2 名,华亭镇 2名、其余 6 个镇(街)各 1 名。为了落实文件精神,区综治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城厢 区 区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医患纠纷 专 专职人民调解员领导小组的通知”,专门成立招聘领导小 组 组,并由区综治办、司法局、卫生局共同以“莆城司【2 0 0XX】38 号”文件出台了招聘实施办法,分别由各镇 ( (街)等用人单位推荐,区综治办、司法局组织对参聘人 员 员进行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 的 的,于 6 月 1 日正式上班,1 名考试基本合格的,试用3 个 个月。目前,全区 10 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均已招聘到 位 位。

 三、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1、至 9 月份为止, 我 我区纳入社区矫正监管及审前评估共有#人(根据规定, “ “#”所有数据只能对内公布,故在此隐去)。为了防止 脱 脱管、漏管,区社区矫正办对即将到期的矫正对象,通知 相 相关镇(街)及时办理解除矫正审批手续,

 确保矫正监管 对 对象按期解除。并认真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取得明 显 显成效,至今为止,所有通过审前评估的,没有一起重新 犯 犯罪的行为。

 2、加强宣传工作: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经 分 分别在福建日报、法制今报、莆田晚报、今日城厢等多家 报 报刊报道宣传,成效明显。

 3、做好监管工作:我区要 求 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每周一报告,每月一汇报;要求社区 矫 矫正工作者每月一走访,每月一教育,每月一帮扶,每月 一 一考核,切实有效地为社区矫正对象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 恶 恶习,力促其顺利回归社会,获得“新生”。

 4、加强 监 监管及调研等工作:一是为了确保“世博会”及“省运会 ” ”期间的安定稳定工作,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我区及 时 时以“莆城司【20XX】39 号”文件发出了“城厢区 司 司法局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做好维护社会稳定 的的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工作总结汇总,我区社区矫正 办 办于 20XX 年 5 月 28 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 况 况进行汇报。三是于 20XX 年 6 月 30 日,由欧文焕同 志 志撰写一篇“加强社区矫正监管、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 调 调研文章,为提升监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信 息 息报送情况汇报 按时报送文件材料、报表、典型案例、 每 每月均有报送 1

 篇信息。

 城厢区社区矫正办 20XX 年 年 9 月 21 日

 2 社区矫正工作小结 20XX 年 , ,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 党 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 管 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 ,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前卫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 、基本情况 我街道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 4 名,其中男 性 性 3 名,女性 1 名;假释 2 名,剥夺政治权利 1 名,暂予 监 监外执行 1 名。该四名社区矫正对象除刘跃新暂未找到外 , ,其余三名矫正对象矫正工作进行顺利。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街道社区 矫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 这 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工 作 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 工 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街道加大衔 接 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 工 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 作 作规定,街道领导小组与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通力合 作 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 周 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 三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 社 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 矫 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街道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 教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 安 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 。

 。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 区 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 教 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 教 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 对 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 归 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 子 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 接 接同步。由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 教 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 办 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 帮 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 相 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 理 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 率 率和质量。

 (四)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

 社 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 , ,做好此项工

 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 维 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 创 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社区矫正领 导 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 供 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 思 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三、20XX 年下半年工作 思 思路 20XX 年下半年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 作 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 社 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 作 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 维 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加强组织领 导 导,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 ,要按照省、市、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 强 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要积极探索积累社 区 区矫正工作经验,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2、夯实工作基础,抓 好 好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 根 根据各种有利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 构 构筑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 载 载体,提高对矫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 公 公室内部台帐资料和矫正对象卷宗资料

 的管理工作,杜绝 泄 泄密、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3、深入拓展社区矫 正 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要 要积极主动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途径,摸索新的管理模式 。

 。要针对矫正对象在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 , ,认为自己被社会、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依 法 法落实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服从监管的矫正对象,给 予 予行政奖励、减刑等。

 3 社区矫正工作小结 0 0 09 年 7 月底,我们向各社区下发了关于 20XX 年 2 季 度 度社区矫正对象季度评审鉴定的通知,并布署了工作要求 和 和工作内容。在各社区领导、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的 努 努力下,在矫正对象的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了此项工 作 作。

 本此评审鉴定共有 10 个社区,44 个社区矫正对 象 象参加评审鉴定工作,由于 7 月份我们刚刚完成社区合并 和 和换届选举工作,这次评审是合并后的第一次评审,各社 区 区非常重视。新任社区主任亲自主持此项工作,及时熟悉 社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认真落实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 矫 矫正措施,认真填写各类表格,并帮助矫正对象纠正不正 确 确的观念和想法,使他们从一开始的不理解、不配合到后 来 来大部分矫正对象都能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主动接受社区 矫 矫正工作者的管理和帮教,做到每周电话、每月定期上交 书 书面思想汇报、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和教育培训学习。

 其 其中金陵路社区、乌衣巷社

 区、夫子庙社区工作较为细致 、 、周到。表现较为突出的矫正对象有:彭启发、黄世华、 刘 刘长林等等。

 不过在本此评审鉴定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 问 问题和不足,如有些矫正对象不交思想汇报,不参加公益 劳 劳动、很少甚至不与社区联系,他们是戴复君等。针对存 在 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研究对策,积极改进我 们 们的工作,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完善,更加规范化。

 夫 子 子庙街道司法所 2009年 7 月29日

 4 社区 矫 矫正工作小结 20XX 年,我卫生院社区矫正工作在当 地 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十七 大 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帮教社 会 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 人 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 思 思路,建立组织领导,健全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减少劳 改 改、劳教回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社会 持 持续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为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治 理 理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违 法 法犯罪的发生,确保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新 进 进程,今年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具体 做 做法如下:

 (一)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制。为 切 切实配合做好沙滩乡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 的 的组织领导,

 卫生院成立了以院长邹永波为组长的社区矫 正 正工作领导小组,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 社 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絮地开展。

 (二)采取多种形式进 行 行心理矫正工作。近期卫生院为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 交 交谈学习等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并 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 入 入社会。

 (三)完善教育矫正措施和方法。定期为社区 矫 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思想辅导,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 、 、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 社 社会责任感。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控管理社区矫 正 正对象工作。及时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人员去向, 确 确保我乡的社区矫正人员没有脱管、漏管,确保社区矫正 工 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

 20XX 年下半年, 我 我们会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 正 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强化 过 过程管理。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题 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 最 最大的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依 法 法规范进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市、区 社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 。

 。社区矫正工作者

 要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精 心 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 取 取得实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组织队伍建设 , ,提升基层监管和帮教工作水平。要积极根据各种有利优 势 势,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各种资源,积极构筑较为完善的 社 社区矫正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良好载体,提高对矫 正 正工作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矫正工作办公室内部台帐资 料 料和矫正对象健康、心理状况资料的管理工作,杜绝泄密 、 、遗失卷宗资料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配合协调相 关 关部门努力创新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要针对矫正对象在 转 转入矫正期,心理上都有一种失落感,认为自己被社会、 家 家庭抛弃,不安心改造的情况。要探索新的思路,对社区 矫 矫正对象进行有效的心理矫正,使得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

 。

 5 社区矫正工作小结 20XX 年是极其重要 的 的一年,XX 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 根 根据今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省 、 、市、区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规定,突出 重 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 理 理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监管职责。我乡目前已经按照“ 见 见人见档”原则接收到 X 人,这 X 个人分别为„„其中„ „ „已经按时解矫。目前,全乡社区服刑人员 X 人,没有出 现 现脱管、漏管现象。现将今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总结 如 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上级工作的 布 布置和要求,经 XX 乡两委会议研究调整了 XX 乡社区矫 正 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担任,成员由司 法 法所、计生办、财政所、综治办、妇联、民政、共青团等 部 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 法 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各村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 正 正工作小组,组长一般由村支部书记兼任,共组建社区矫 正 正工作小组 XX 个。同时,XX 乡还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 工 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 矫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乡干部组成,共有成 员 员XX 人。

 二、建档立制,建立工作台帐 司法所坚持 对 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 愿 愿者协议书、监督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 思 思想汇报、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 范 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管理 网 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同时,通 过 过培训会摸排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实...

篇四: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思想工作汇报

矫正工作记录

 年度

  德山镇司法所编印

  1目

  录

 一、 社区矫正的概念-------------------------------------------------- 二、 社区矫正的意义-------------------------------------------------- 三、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 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 六、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七、 如何确定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八、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九、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十、 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十一、 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十二、 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记录-------------------------- 十三、 摸底排查矫正对象工作情况记录-------------------------- 十四、 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十五、 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 十六、 社区矫正全年工作总结--------------------------------------

  2社区矫正的概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 在判决、 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的意义 一、 符合人道化发展趋势, 有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

 二、 有利于克服监禁刑的弊端, 避免服刑人员 “监狱化”;

 三、 有利于改善监管环境和提高教育改造效果;

 四、 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 降低行刑成本;

 五、 符合刑法刑事政策化的要求;

 六、 有利于与国际刑事司法领域通行做法接轨。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法委和综治委牵头, 由司法行政、 公安、 检察、 法院、 监狱、 民政、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部门和团体组成, 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研究、 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

  3司法行政机关职责 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矫正试点工作, 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 的监督考察, 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 的教育改造和帮教工作。

 基层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一、 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管制的罪犯;

 二、 被人民法院宣告缓刑的罪犯;

 三、 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假释的罪犯;

 四、 经人民法院或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包括:( 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 己婴儿的妇女; ( 三)

 生活不能自 理, 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五、 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

 符合上述条件且罪行轻微, 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 女犯、老弱病残犯、 初犯、 过失犯等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小的罪犯,应优先适用社区矫正。

  4如何确定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具有社区矫正试点地区户 籍, ( 户 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以经常居住地为准)长期固定居住在试点区的五类人员 。

  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 报到制度 1、 矫正对象自 法律文书生效 7 日 内或出监之日 起 7 日 内到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

 2、 司 法所工作人员 对矫正对象设定编号, 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 对其宣读矫正对象行为规范, 责令其严格遵守。

 3、 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向司法所报到, 汇报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情况、 思想状况。

 4、 矫正对象每月 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汇报情况, 监外执行罪犯视身 体状况, 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

 二、 监护制度 1、 矫正对象报道后 20 日 内, 司法所要对其单位、 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 解, 确定矫正对象的监护人, 签订监护协议。

 2、 监护人应但具备以下条件:

 ①应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好友; ②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群众反映良好; ③愿意承担监

  5管义务和相应的监管责任; ④具有监管能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

 3、 监护人的基本职责:

 ①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②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保持联系, 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和基本情况; ③每月 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 向司法所反映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 遇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反映。

 三、 走访制度 1、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 定期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 居住地的社区( 单位), 向有关人员 及当地群众了 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应当每月 至少与矫正对象见面一次, ,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3、 节假日 及其他重点时期,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应及时走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

 4、 社区矫正对象受到惩罚、 有重大思想问题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应及时走访。

 5、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应当根据走访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 增强矫正的针对性。

 四、 迁居制度 1、 社区矫正对象迁居, 必须报告司法所, 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62、 矫正对象迁居和保外就医, 确因转院或离开居住区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监护人、 居委会出具证明, 矫正对象填写社区服刑人员 迁居审批表。

 3、 司 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审核后, 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及意见, 与矫正对象的申请一并交到当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并经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团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 会办公室审核。

 4、 团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 会办公室审核后, 转送辖区公安机关审批。

 5、 矫正对象经审批迁居的, 原住地司法所应在 3 月 内向迁入地司法所介绍矫正对象情况, 并转递有关档案。

 6、 迁入地司法所接到有关材料后 3 日 内, 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监管范围。

 五、 请销假制度 1、 社区矫正对象确有事离开所居住地的, 必须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2、 社区矫正对象须向司法所提出申请, 内容包括外出事由、外出时间、 外出目 的地等, 监护人、 居委会出具证明, 矫正对象填写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表。

 3、 司 法所审核后, 签署初步意见并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

  74、 公安机关批准后, 司法所应及时通知社区矫正对象, 同时告知其外出期间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5、 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 需要续假的, 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六、 会客制度 1、 矫正对象在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前, 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监护人、 居委会出具证明, 司法所审核后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

 2、 公安机关审批后, 司法所应当记录备案。

 3、 矫正对象不得与有劣迹的人交往。

  8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情况一览表

  年度 矫正组织名 称 姓 名

  社区矫正 工作职务 行 政 职 务 年 龄 性别民 族 文 化 程 度 备 注

  9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计划

  10研究部署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记录 时

  间

 地

 点 主

  题

 形

  式

 参加人员

 主持人

 记录人

 内容扼要:

  11摸底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情况记录 排查时间

 排查地点

 参加人员

  排 查 情 况

 排查时间

 排查地点

 参加人员

  排 查 情 况

 排查时间

 排查地点

 参加人员

  排 查 情 况

  12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 生年 月服刑刑罚名 称及期

 限 服刑时间是否 衔接 是否 执行

  13社区矫正半年工作总结

  14社区矫正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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