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3篇

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3篇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街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加快科学发展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3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3篇

篇一: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街镇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改进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1、重大事项报告。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报告贯彻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的情况每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重大专项工作和主办、承办重大活动情况对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政策调整变动的反映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

 2、紧急情况报告。各学校单位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 立即向教育局报告 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续报事件的发展和处理情况。凡是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专项报告。区教育局召开的会议、发布的文件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教育局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4、外出报告。街镇教办主任、区直学校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外出离开本市的必须提前向教育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领导外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请示报告。各学校组织师生外出实践活动要提前一周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报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审批。

 二、加强日常办公管理 1.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收费以及入学、招生录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2、加强值班工作。各学校单位值班电话必须安排专人值守 严禁出现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各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工作同志和办公室主任必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 24 小时开机个人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国家法定节假日各单位、各校要安排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告节假日期间有关情况。

 3、做好出入学校车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做好外来车辆进出学校检查登记工作。传达保卫人员要熟知局机关检查工作车辆号码鲁 A1G276/鲁 AJ796G/鲁AE5566/鲁 AQ2798/鲁 A6X092/鲁 A69D65/鲁 A769F7/鲁AA3116/鲁 AJ3671/鲁 AQ5603,以便保证各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会风会纪。上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不得无故缺会不得随意替会更不得旷会确因公事无法参加会议的要在会前相关领导请假。对无视会议纪律、无故缺席会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

 5、加强网络通知管理。各学校单位要指定专人接收网上通知上班期间、下班前要及时浏览教育系统内网通知及时接收通知并向主要领导汇报然后通知相关部门节假日含寒暑假值班人员切实做好接收网络通知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造成工作延误的现象发生。

 三、要求 各单位接收通知后报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并认真贯彻执行。

 历城区教育局 2012 年 4 月 20 日

篇二: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

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的通

 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19 次召开会议,其中两次为中央开到县团级的电视电话会议。从会议组织情况看,各县(市、区)各单位总体能够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精心组织会务工作、切实维护会风会纪,充分展示出我市各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态度。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会风散漫、会纪松懈等问题。省委办公厅 3 月 9 日、11 日两次发文就违反会风会纪的典型问题提出严厉批评,表明了省委严肃会风会纪的鲜明态度。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会前筹备。各县(市、区)会务人员应保持24 小时通信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接收运转市委、市政府会议通知,第一时间落实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参会人员信息和有关材料。因故不能按时上报的,应提前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

 公室会议承办科室联系并说明情况。因故不能按要求参会的,应向会议召集人或会议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上报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格式规范。上报前须经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通过传真报送的须加盖部门印章。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应分别明确 1 名主管领导和 2 名工作人员负责专用视频会议系统的服务保障工作,并报市专用通信局备案。每次会议前,会务人员应及时与线路服务保障人员联系,协同做好会前调测工作。

 二、合理安排会场设置。会场内不得摆放矿泉水、花草绿植等物品,后方不得悬挂钟表、标语、字画、宣传版面等背景装饰和广告性文字、标识、图案。重要会议期间,全程实施手机信号屏蔽,窗帘一律关闭,避免自然光进入会场,适时调整会场灯光照度,避免过暗或过亮。涉密会议前,要组织保密部门对会场进行全面保密检查,消除失、泄密隐患。

 三、有序开展会议组织。会议报到由市、县两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与会人员报到时,凭有效工作证件领取会议证件、材料;要求集中报到的会议,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会议材料、证件的领取分发工作,确保不发生疏漏。逾期不能报到的,应提前与会务部门联系,主动说明情况。严格按照上报人员信息组织参会,不得随意扩大参会范围。严格规范参会人员着装,对未按要求着装的禁止入场,并责令其作出整改。要及时提醒与会人员入场就坐,对会议临近尚未到场的人员电话催促提醒,对迟到、旷会的要问明

 情况、做好记录并在会后严肃处理。

 四、规范进行会场管控。会议期间严格控制人员进出,不得向参会领导同志递送文件资料,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提前退场。要保持会场肃静,不得在领导同志作结语时提前收拾整理资料物品。不超过 1 个小时的会议原则上不添水,涉密会议不安排工作人员添水 五、严肃整顿会风会纪。与会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入场就座,会议期间端正坐姿、集中精力、认真听会,不得交头接耳、接打电话、翻看手机、打瞌睡,不得在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阅读与会议无关的材料。涉密会议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录音设备入场。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及时提醒并制止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确保会议氛围庄重严肃。对要求与主会场保持氛围、动作一致的会议,要紧跟会议进程,适时安排工作人员引导提醒。

 会风会纪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体现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各级各部门要从省委办公厅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务必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委、政府会议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参加上级会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严肃会风会纪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良好的会风会纪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落实市委会风会纪要求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参会人员的教育管

 理,切实抓稳扛牢领导责任。市、县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对本地分会场组织工作负总责,把维护会风会纪作为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做好党委、政府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市、县专用通信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升运行服务保障能力,全力做好线路保障、设备运行维护、人员技术培训及会议期间的视频导播等工作,确保声音图像清晰,网络传输万无一失。

 下一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通过视频检查、实地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主会场和各县(市、区)分会场会风会纪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问题突出的第一时间到人到事通报批评;对违反会风会纪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河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中违反会风会纪问题的通报 2.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全省档案工作电视电 话会议中违反会风会纪问题的通报

 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7 日

篇三:关于规范参会纪律的通知

通[2012] 23 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村( 居)

 委会, 各部门、 单位:

 为切实提高办事处机关工作质量和效能, 促进办文办会等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经党工委、 办事处同意, 现就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明办会要求 ( 一)

 明确会务职责。

 办事处全体会议等综合性、 全局性会议, 由党政办承办, 相关单位协助、 配合。

 以办事处名 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 由对应的部门、 单位为承办单位, 具体负责会务承办工作( 包括参会名 单和人员 通知、 会议材料收集分发、 会议签到、 新闻宣传报道、 工作餐安排、 姓名 牌和横幅制作等), 党政办协助会场布置、 会场服务。

 各专项公务活动和接待方案, 由承办单位拟订, 经党政办审核, 并呈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

 定。

 ( 二)

 规范会议审批。

 凡以党工委、 办事处名 义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 会务承办单位必须提前 3 个工作日 提出申请, 并填写《办会呈批表》( 详见附件 1), 经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

 承办单位负责提供议程、 参会范围、 领导讲话稿初稿、 需印发的文件等材料。

 以党工委、 办事处名 义召开的临时性(紧急) 会议, 承办单位至少应征得分管领导口 头同意后, 经党政办统筹安排方可召开。

 二、 严肃会议纪律 ( 一)

 严格会议通知、 签到制度。

 一是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 地点等要求派员 参会, 提前 10 分钟进入会场。

 二是严格会议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 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签到。

 未履行签到手续又没及时说明原因的, 按缺席会议对待。

 (二) 严格请假制度。

 参会人员 因故不能到会的, 须在会前向会务承办单位负责人请假, 重要会议请假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或主持会议领导批准。

 会务承办单位要在会前将参会人员 和请假人员名 单报送给主持会议的领导审阅。

 各部门、 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差、 因私外出, 要按规定向组织部门备案, 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三) 严格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 要自 觉遵守会场纪律, 按照会议姓名 牌或会务人员 指定位置就座, 自 觉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震动状态,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六不准”, 即不准迟到早退; 不准接打手机; 不准随意走动; 不准交头接耳; 不准坐姿不端; 不

 准着装不整。

 三、 规范公文处理 (一) 各单位、 部门要严格执行公文统筹把关制度, 对以党工委、 办事处名 义的发文, 坚持“谁主办、 谁拟稿” 的原则, 由相关部门负责代拟, 经分管领导审批后, 将代拟文稿送党政办初审、修改、 完善后, 呈送党政主要领导签发。

 公文印制前, 由党政办把关公文审签手续、 校核文字和格式。

 (二) 上报办事处公文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文体格式要求 ( 详见附件 2), 并按规定渠道报送, 由党政办统一受理, 不按规定文体格式和规定渠道报送的公文稿, 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邮箱:cophyb@sina. com; 联系人:

 黄勇兵; 联系电话:

 88206083)

 (三) 上报办事处公文须由单位主要负 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签, 履行审核程序( 详见附件 3), 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不按规定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一般公文应预留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的审核、 签发时间, 紧急公文由主办单位按程序转递。

 (四) 重视公文处理和批示单办理。

 各村( 居), 各部门、 单位要明确专职人员 负责接收公文( 包括电传、 明传、 OA)

 , 并将名 单及联系方式报党政办备案, 人员 发生变动时, 应及时报送更新信息( 详见附件 4)。

 对党工委、 办事处领导批示的公文必须及时处理, 并按有关规定反馈办理情况。

 不得随意处理或假借未收到公文、 批示单推诿、 敷衍, 造成工作延误的, 一经查实, 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 各部门、 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自 觉遵守行文规则, 坚持实事求是、 精简高效, 及时、 准确、 安全地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四、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于下列重大事项, 须在第一时间内以书面或口 头形式报告党工委、 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并同时报党政办公室。

 ( 一)

 重大事件。

 1. 办事处范围内发生的或与 办事处密切相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自 然灾害、 社会动态、 安全事故、 灾情疫情、 治安案件。

 2. 办事处范围内开展的统一专项整治行动和重要安全保卫任务。

 ( 二)

 重大活动。

  1. 各村、 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外出考察活动。

  2. 各村、 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节庆活动、 经贸活动等。

 ( 三)

 重要接待。

  1. 上级领导或其他地方领导( 国家部委司局级以上领导, 省副厅级以上领导, 市直单位一把手及兄弟镇区党政负责同志)

 以及国内外知名 专家、 学者、 企业界人士到五桂山开展公务性活动的接待。

 2. 国内外主流媒体到我区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接待。

 ( 四)

 其他重大事项。

 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和党政主要领导确定并交办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各村、 各部门内部涉及到的重大决策、 重大项目 安排

 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五、 严格督查落实机制 党政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对部门、 单位办文办会等工作进行检查、 督查, 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 一)

 加大会风会纪督查力度。

 对于党工委、 办事处召开或以党工委、 办事处名 义召开的会议, 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 督查参会人员 、 请假制度执行、 会纪会风等情况, 并通报督查结果。

 ( 二)

 加大公文处理督查力度。

 党政办将适时对各部门、 单位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交换接收情况、 公文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 三)

 加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督查力度。

 党政办将适时对各部门、 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通报。

 附件:

 1. 办会呈批表

 2.

 公文及上交材料规定格式

 3.

 五桂山办事处文件办理意见表

 4. 公文接收责任人名 单

  二○一二年六月 二十八日

  主题词:

 文秘工作 办文办会Δ

 通知

 五桂山党政办公室

  2012 年 6 月 28 日

 ( 共印 50 份)

 附件 1 办会呈批表 会议名 称

 拟用会议室

 会议 人数

 承办单位

 负责人 议 题 内 容 简 要 说 明

 会议 材料

  分管领导意见

 处理 意见

 说明:

 请逐项填写, 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于开会前三个工作日 将此表送交党政办。

 附件 2 公文及上交材料规定格式

 1. 公文拟稿及上交材料要选用 A4 即 210mm× 297mm, WORD页面设置为上 3. 7 厘米、 下 3. 5 厘米, 左 2. 8 厘米, 右 2. 6 厘米,一般每面排成 22 行, 每行 28 个字, 段落行距为固定值 28 磅。

  2. 字体及字号。

 ( 1)

 标题为小标宋体二号, 加粗, 除法规、规章名 称加书名 号外, 不带标点符号; 不用阿拉伯数字, 尽量不使用连接词, 如过长则可另 起一行, 但需词意完整, 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 2)

 正文用仿宋_GB2312 三号, 位于标题下空一行。一级标题, 三号黑体不加粗, 前空 2 个字, 标题不宜过长, 不加标点符号。

 二级标题, 三号仿宋-GB2312, 前空 2 个字, 序号后不加标点符号, 段末用句号。( 3)

 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 即:

 第一层用“一、”, 第二层用“ ( 一)”, 第三层用“1. ”, 第四层 用“ ( 1)”。

 第三层的“1. ” 不能写成“1、”,即把小圆点写成顿号。( 4)

 公文中的数字, 除成文时间、 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 词组、 惯用语、 缩略语、 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 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3. 公文如有附件, 用三号仿宋-GB2312 标识“附件”, 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前空 2 个字, 成文时间之前。

 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依次罗列。

 例如:

 “ 附件:

 1. × × × × × ×

 2. × × × × ×× ”。“主题词” 用 3 号黑体字, 词目 用 3 号小标宋体字( 词目 之间空 1 字)。

  4. 页码。

 用 4 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字标注, 置于版心下边 缘之下一行, 数字左右各放一条 4 号一字线, 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 7mm。

 双面印刷的, 单页码居右空 1 字, 双页码居左空 1 字。装订与公文排印一致, 左侧装订, 不掉页。

  5. 装订。

 上交材料要求应在左侧装订, 装订时使用两个订书钉, 两个订书钉左距纸边 0. 5-1cm, 上下位置分别位于整页纸高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 即将纸张左边高度四等分。

  6. 电子公文不需要落款, 成文时间必须要用中文格式。

 例如:

 “二〇 一一年十月 十二日 ”。

  7. “请示” 应当一文一事; 一般只 写一个主送机关, 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 应当用抄送形式, 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 “请示” 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8. “报告” 与“请示” 应当严格分开,“报告” 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9.

 抄送多个单位, 中间用逗号隔开, 结尾用句号。

 例如:“抄送:

 × × × , × × × × , × × 。

 ”

  10.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 应采取调整行距、 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 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 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 的方法解决。

 附件 3

  五桂山办事处文件办理意见表

  编号:

 来文单位

 来文时间

 缓急

 密级

 拟稿人

 联系电话

 文件标题

 主送

 抄送

 政府公开 信息选项 1. 主动公开:

  2. 依申请公开:(

 )3. 不予公开:

  (

 )(

 )规范性 文件 1. 是(

 )

  2. 否(

 )

 份数 (

  )

 份 来 文 单 位 负责人意见

 分 管 领 导 意

  见

 处理意见

  说明:

 请逐项填写, 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将此表和文稿电子版按规定渠道报送党政办。

 附件 4

 公文接收责任人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注:

 请于 7 月 5 日前将该表发至党政办电子邮箱:

 wgs_dzb@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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