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篇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篇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xxx市商贸领域2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xx市2022年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篇

篇一: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xx 市商贸领域 2 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xx 市 2022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算》的通知》〔x垃圾分类办发〔2022〕xx 号〕、《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法》等文件精神,继续推动我市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完成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目标,结合我市商贸领域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进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稳固提高我市商贸领域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商贸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继续催促指导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的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分类宣扬教育,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催促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催促指导辖区内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商业大街及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的非星级宾馆、饭店,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商贸场所按 xxxx 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培训、督导检查、配备督导员等,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各城区〔新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详见《xx 市 2022 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汇总表》,xx、xx、xx三县的区域按所在县分类办指定区域为准,鼓舞 x 城县、xx 自治县参照其他县的做法,在县城中心区域选点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对辖区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开展摸底调查和统计工作。把握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分布、处置规模等状况,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制度,按目标打算完成全市可回收物数据统计。指导和催促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做好网点规划和管理相关工作。

 〔三〕持续推动商贸领域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 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工作。开展广泛宣扬,落实有关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规定,提升社会公众对塑料制品的环保意识;要求餐饮经营单位继续做好有偿提供环保袋、打包餐盒等相关工作;鼓舞住宿企业推广使用可

 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可降解环保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行提供一般塑料购物袋,同时建议商场、超市等零售单位创新购物方式,提供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2. 继续推动绿色餐饮、“光盘行动〞工作。引导餐饮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张贴勤俭节省标识,严格落实各项节省措施,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提供公筷公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绿色餐饮标准、环保标准等。削减宴席浪费,科学设计菜单或套餐,合理支配宴席流程和餐台数量,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借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推销过量的宴席,切实削减餐饮浪费;鼓舞餐饮经营者在菜单上标明食材重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并根据顾客要求提供大、中、小重量的餐品。

 〔四〕举办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培训 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非星级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商业大街、加油站、物流园区等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学问培训,合理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五〕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制度,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辖区内的非星级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商业大街、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工作并准时上报督导检查结果。

 〔六〕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扬活动

 指导非星级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商业大街、加油站、物流园区等场所实行张贴宣扬条幅标语、发放宣扬手册、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 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宣扬片及宣扬标语等多种形式,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多维度、全视角的宣扬,营造良好宣扬气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增添责任感,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商贸领域实际状况,商量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部署,同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整体推动、检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落实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思想意识,认真指导辖区内商贸领域经营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督导检查方法加强对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状况进行巡查督导,对检查中觉察的问题要不定期进行“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和责任清单。

 〔三〕做好台账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一是在原有数据基础上按经营者实际经营状况增减名目,并于 x 月底报送梳理后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名录》;二是统计本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

 者回收各类可回收物品种数量,整理汇总并于每季度末报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回收台账季度报表》;三是要强化工作总结、提升工作水平,于 x 月 x 日、xx 月 x 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全年辖区内商贸领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状况。

篇二: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022 年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强化分类投放改革,实行“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投放机制和模式,落实精准分类示范行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小区(村、路)一方案”原则,“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完成: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66 个物业小区;2021 年 11 月前完成全市的物业小区(清单见附件)和城镇主次干道、商业街、核心商圈;2022 年完成全市的所有小区(城中村);逐步实现生活垃圾精准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

 二、工作流程 (一)撤桶准备期。

 1.成立“撤桶”小组。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牵头,组织第三方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业委会、物业企业、小区业主、志愿者等代表,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组建本小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推进工作小组。

 2.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小组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确定

  实施“撤桶并点·两定四分”的小区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了解掌握小区居民户数,现有垃圾桶点位、数量及各类垃圾产生量。

 3.制定具体方案。工作小组应结合小区具体情况,按照“一小区一方案”原则,制定本小区的“撤桶并点”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小组成员职责分工及管理制度(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第三方服务企业、业委会、物业等);二是明确告知居民“撤桶并点”后,投放点位置及建设好后的效果图、具体投放时间及分类投放注意事项、投诉电话等;三是指导人员配置(片长、督导员、保洁员等)、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时间与重要工作推进节点等内容;四是制定垃圾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做好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对接,做好工作发动,取得理解支持。

 4.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小组要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确保宣传到户,宣传内容包含:垃圾分类知识、“撤桶并点·两定四分”的优点与投放要求、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本小区的实施方案等。村委会(社区)、物业公司、志愿者、督导员、保洁员等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垃圾分类工作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省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投放、收集、转运等相关要求与操作规范,与居民的沟通技巧等。

 (二)撤桶实施期。

 1.建设集中投放点。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根据小

  区空间布局条件和实际户数,原则上按每 300 户(约 1000 人)设置 1 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注:小区不足 300 户,至少设置1 个投放点,建设基本要求参考省建设厅 2020 年第 57 号公告,具体建设要求另行下发),每个小区设置 1 个再生资源回收站。所有集中投放点应尽量满足居民投诉少、投放方便、位置空旷、分布合理、适宜清运车辆进出及停放等条件,尤其需要兼顾通水、通电、通网接入条件的便捷性及施工成本等因素。考虑到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全市住宅小区,本方案下达的计划视作立项,直接进入招投标程序。

 2.两定两到位。在做好集中投放点建设和前期充分宣传沟通的基础上,完成一个撤桶一个,依次逐步撤消楼道口或楼层设置的垃圾桶。按照小区撤桶方案实施“两定两到位”(“定时定点”投放、“督导员到位、志愿者到位”),在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内,每个集中投放时间要安排 1 名督导员或志愿者配合固定值守,对不愿分、不会分的居民分别进行宣传和指导,以提高分类的参与率与准确率。

 3.保障保洁质量。“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实施后,工作小组应及时督促物业或保洁单位改变原有的保洁模式,按照新要求重新安排保洁力量,通过对新投放点增加收集次数,老投放点巡回保洁等方式,做好小区环境卫生,防止整体卫生质量的下降。加强集中投放点和垃圾桶的清洗,做到内外整洁无异味。

 4.确保分类运输。“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实施后,要按照“灰

  车对灰桶、绿车对绿桶”的要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杜绝混收混运现象,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实行“以桶换桶”分类清运和易腐直运。

 5.常态化“宣劝督”。为做好常态化管理,一是要保持宣传频次,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回应业主投诉与疑问,及时纾解居民撤桶后的抵触心理;二是督导员或志愿者在值守时,对误时投放、乱投、混投等违规投放行为进行劝导和记录,多次未改的上门劝导;三是设立镇(街道)红黑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6.加强执法跟进。对违反垃圾分类投放规定,且劝导无效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按照“先教育、后警示、再处罚”的执法流程,促进执法“以教代罚、以改代罚”,实现执法到哪里,普法就跟到哪里。

 7.落实运行保障。为确保“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顺利开展,在撤桶初期每个集中投放点须配备一名专职督导员,协助居民做好分类投放和桶边督导,居民形成习惯后可由志愿者及社区工作者替代专职督导员;每个集中投放点位建成后,需有专人负责运维管理,其中网络数据需接入市智慧城管中心或指定平台,同时健全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监管,共同纳入全省生活垃圾全链条信息化监管网。

 (三)撤桶考核期。

 1.加强日常指导。市分类办应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对推进困难的小区,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深入的调研分析,做好业务指导。

 2.组织考核评比。为促进“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的推进,要将“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纳入垃圾分类年度考核任务指标,市分类办要分阶段对“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按照工作进度印发情况通报。

 3.推选优秀案例。通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后,要及时的总结、提练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适时召开现场会,向全市各小区进行推广,更好更快地完成目标任务。

 三、职责分工 根据各单位责任分工,市分类办为“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镇(街道)、物业小区推进“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联合督查考核。其余各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引导网络舆情正面导向,为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委政法委:负责行动实施过程中群体性事件的协调处置,协调公、检、法等机关依法处置带头闹事违法犯罪行为。

 市信访局:负责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信访投诉案件协调、处置工作,按职责职能及时稳妥处理好信访事件。

 市公安局:负责收集行动实施过程中的不安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对象管控,及时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依法打击带头闹事人员。

 市司法局:负责行动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研究综合执法指导意见;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的资金保障。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在我市新建住宅小区项目规划条件中设定垃圾收集投放点建设相关要求。

 市建设局:负责新建小区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的建设监管;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时撤桶并点位置的选取、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主街道路上两侧垃圾收集点的撤桶并点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进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指导督促各小区再生资源回收站建设、运营和商业街、核心商圈的撤桶并点及定时定点清运工作;配合协助此次行动组织协调、开展联合行动、实施督导考核等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开展“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负责指导城区主次道路两侧垃圾收集点的撤桶并点和定时定点清运工作;负责指导各小区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做好中转站运行时间调整,严格执行“不分不运、不分不收”;参与“撤桶并点”行动督查考核;负责组织属地镇(街道)、小区物业对投放点开展验收;对违反《省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

 各镇(街道):按照责任属地原则,是垃圾分类和此次行动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区域内所有小区和道路两侧“撤桶并点·两定四分”行动的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对辖区内管理责任人履行管理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按相关标准落实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站场地及建设;参与联合行动、实施督导考核等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劝导释疑和设施维护、垃圾分类清运等工作,确保此次行动平稳实施;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其他部门按各自职责及《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协同推进“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古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大洋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市分类办主要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道)也要成立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指挥。各单位要按照既定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按方案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二)加强稳定防控。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分工,及早制定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行动平稳推进。

  (三)加强运维保障。撤桶并点工作完成后,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由所在镇(街道)或镇(街道)委托第三方具体负责。垃圾清运按分类运输要求由原责任主体落实。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十四五”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1〕15 号)相关要求,加快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底,北海市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市本级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 2025 年底,北海市区域范围内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

 县、城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到 2022 年,建成区至少有 1 个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银海区、铁山港区、涠管委至少有 1 个街道(集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 2025 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回收利

 用率达到 35%以上。合浦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到 2025 年底,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

 二、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 体制机制建设。

 1.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增加市委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组长,增加成员单位;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工作精神,通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北海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四定”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组织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2021 年修订)的通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城区、街道、社区属地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组织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联合督导,月度、季度测评考核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旅游文体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4.2021 年底前,各县、区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和相关企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无漏洞、无死角,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二)完善分类体系建设。

 1.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类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投放设施配套合理。统一配置设计美观、标识易懂、规格适宜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分类投放和收集环节,建设四分类垃圾分类亭,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设置二分类果皮箱、四分类垃圾桶;(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住建局)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配齐、配全标识规范清晰的运输车辆,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到 2021 年底前,至少满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及所有公共机构的分类需求;此后随着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扩大逐步提高,到 2025年底,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需求。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三)加快各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1.加快建立并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机制。引导垃圾处理企业强化垃圾分拣处理,分离可回收物后,按不同种类分别运送至相应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生产领域的资源再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逐步探索推动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加强资源回收利用环节中社会企业的进驻和支持,引进有资质的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从源头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2.规范大件垃圾管理,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大件垃圾临时收集处置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2022 年底前,各县、区基本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加快建立并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在全市合理布局建立有害垃圾暂存点,并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应至少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相匹配,到 2025 年底前,有害垃圾暂存能力要满足建成区范围内生

 活垃圾分类需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至暂存点全流程,以及暂存点的管理。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垃圾后续运输、贮存、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联单管理制度,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后续运输、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4.到 2022 年底,北海市基本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具备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的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 2025年底,各县、区基本建成厨余垃圾处理收运、处理体系。2021 年10 月份前厨余垃圾应急处理工程建成;2022 年 11 月份前北海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加强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实行统一收运管理。(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5.加快其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 2022 年 8 月份前本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处置。(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

 1.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

 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2.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资委)

 3.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旅游、住宿、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5.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办公”。(责任单位: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五)加强宣传教育。

 1.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街道、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努力形成人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市住建局)

 2.切实从娃娃抓起。以学生为重点,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学来教育,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

 长效机制。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

 3.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主题实践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志愿服务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合浦县政府、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六、保障措施

 1.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铁山港区政府、涠管委)

 2.做好经费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应按照四类垃圾的收运及处理工作需要来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合理安排四类垃圾投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经费,充分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业务经费,市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充分动员,指导行业各管理责任主体根据本单位目标任务,合理的统筹安排生

 活垃圾分类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配套设施建设、宣传推广、日常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

篇四: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1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5 年)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分类减量和垃圾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探索符合我市农村特色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村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运行机制,促进村容村貌不断改观。

 2022 年,全面完成行政村、自然屯落后垃圾收集池改造,完成镇级、村级垃圾中转设施改造或建设,在 14 个试点乡镇实行分类收运;创建 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2023 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自然村覆盖率达30%,创建 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 2 - 2024 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自然村覆盖率达40%,创建 15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2025 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自然村分类收运覆盖率达 50%,创建 15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基数。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市政园林管理局配合,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及生活垃圾清运量、流向等情况开展调研,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完善配套机制,健全分类体系。

 1. 完善 政策 标准体系。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健全农村配套政策、建立完善农村地区技术标准体系。按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根据人口规模、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处理能力等情况,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明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2. 建立源头分类机制。一是引导开展分类,开展“科普知识、检查反馈、激励约束”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流程“三步法”,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宣传、有督导、有奖惩,推动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

 二是引导配置设施,每户根据实际需求配备二分类桶,用于村民家庭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

 - 3 - 是升级改造投放点,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转运要求的集中投放点,根据各类别生活垃圾产生量因地制宜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逐步引导村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避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3. 建立分类收运体系。合理规划垃圾运输路线,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配置满足分类清运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各县(市、区)、开发区统筹规划本辖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运输路线,各乡镇及辖区各行政村、自然屯逐步开展分类收运。完成规范化转运设施改造/建设。采用就地招聘保洁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保证“村收-镇运”模式稳定运行。

 4. 建立分类处理系统。根据人口和垃圾量优化和布局垃圾处理设施。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社区),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纳入农村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厨余垃圾方面,在行政村、自然屯因地制宜实行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模式,探索采用好氧堆肥、厌氧发酵、生物转化等技术路线,培训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理厨余垃圾,减少厨余垃圾出村量。

 有害垃圾方 面,各行政村根据实际需求,至少布设 1个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各类有害垃圾。各乡(镇)配置有害垃圾贮存点,可与转运设施协同建设。统一收集有害垃圾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可回收物方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鼓励各区县

 - 4 -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网点,鼓励农村便利店等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

 其他垃圾方面,按照“村收、镇运、县(片区)处理”模式,村集体或者村屯农户负责收集自家垃圾并分类投放到村屯垃圾收集点。各村(屯)其他垃圾由乡镇及时转运到乡村转运点。镇运环节,2022 年内全面完成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镇(村)其他垃圾统一转运到县区(片区)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习惯养成。

 1. 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团委、妇联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建垃圾分类义务宣传队,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妇女、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 广泛开展知识普及。按党员干部、保洁员、村民三个不同群体,有所侧重地进行分类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送教下乡”、理论与现场教学相结合。

 3. 坚持典型示范带动。各县(市、区)、开发区选择在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的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形成一批分类示范村(屯、坡)。在示范村(屯、坡)实行符合当地

 - 5 - 实际需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经验,以点带面推广至其他农村地区。

 4. 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市级层面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市级考评细则细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辖区乡镇工作落实情况。乡镇指导村级建立“红黑榜”制度。成立由村干部、志愿者组成检查队伍,形成多级联合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委、**重要工作议程,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健全县(市、区)、开发区负总责,乡镇、行政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二)加强分类指导。市级层面应结合各村(屯)生活垃圾分类需求,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合理确定分类模式。应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 6 - (三)完善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可承受能力,按照示范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示范村庄创建推介。坚持先建机制、后配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农村垃圾分类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各级媒体平台,创新多样化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入户宣传、主题活动、集体培训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垃圾分类办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级绩效考核,并制定检查标准,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定期考评范畴,强化对农村垃圾分类突出问题的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抄报考评结果。

推荐访问: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 分类